关于2016-2017学年秋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
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有关学院:
现将本学期全日制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公共课
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具体安排见附件)。
2.其它课程
考试时间及地点由学院安排,任课教师任主考。各学院于1月9日前将考试安排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并通知各任课教师于1月18日前将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二、相关要求
1.本学期下达的教学任务要在本学期结束考试,因故不能组织考试的课程,须由任课教师申请,学院批准,报研究生处批准。
2.主考教师和监考教师务必于开考前15分钟到场,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要求到考场巡视。
3.学院要加强考试的组织和管理,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对违犯考试纪律的研究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在指定考场按时参加考试,不带身份证和学生证的研究生不得进入考场,随下一年级考试。所有考试均要对号入座(靠窗户第一位为起始座次号),自行调换座位者按作弊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16-2017学年秋学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公共
期末考试安排表
2. 2016-2017学年秋学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公共
课程期末考试座次安排表
3.2016-2017学年秋学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共
课程 期末考试座次安排表
4.2016-2017学年秋学期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英语》期末考试座次安排表
5.2016-2017学年秋学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高级动物生物化学》期末考试座次安排表
6.2016-2017学年秋学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试验设计与统计分析》期末考试座次安排表